关于201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培训统考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实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培训统考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培训统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原具有小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报名培训:
1、申请幼儿、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于2014年12月8日至12日到邵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名,2014年12月26日—30日培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交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一寸相片2张,培训费(含资料、办证费)340元。
2、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于2013年12月8日—12日到市教育学院报名培训。
三、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
2、考试地点:考生在报名培训点参加考试,市教育局统一派出巡考人员。
四、特别说明:
因省教育厅计划在2015年3月举行最后一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省统考,2015年秋季将教师资格认定由省考过渡到国考,故《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培训证书(含本次)的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2015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邵阳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