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邵阳县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扶贫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4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提高、两降低”的总体思路,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重点,以加大教育投入为保障,精准施策,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家庭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
二、目标任务
1、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实现零辍学。全面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无因贫辍学现象(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2、扶贫助学政策实现全覆盖。资助政策全面覆盖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完善资助对象的核定办法,建立教育与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实时对接的贫困学生信息系统。注重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使所有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人人享受扶贫助学政策。切实降低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负担。
3、脱贫致富能力实现新提升。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两后生”均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致富能力。
三、重点工作
根据全县“脱贫摘帽”指标体系,集中力量,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精准资助、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推进教育扶贫攻坚行动,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
(一)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程。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县教育局牵头制定“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进行清理,在每期开学前以各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劝学走访,每个辍学学生要指定一位教师负责劝学,并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劝返一个销号一个。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摸清所辖区学生辍学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充分发挥特殊学校的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对深度残疾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做好台账,留有记录,不走过场。县人社部门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民政局、团县委要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营养状况为重点,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无因贫辍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残联)
(二)实施学生精准资助工程。
1.完善资助对象的核定办法。县教育局3月31日前完成全县在校贫困学生摸底比对工作,建立教育与民政、残联、扶贫办实时对接的贫困学生信息系统,要分乡镇建立健全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的资料数据库,根据就读地分县外省内、省外,根据学期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建立从大学、高职、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层次信息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信息准确、资助精准。对在外县市区就读的贫困学生摸底工作,由教育部门统一制定摸底表格,各乡镇场开展全面摸底,3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至县教育部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
2.扎实做好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
(1)学前教育: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入园补助500元/人/期。对学前班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500元/人/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2)义务教育: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学杂费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③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开学直接免除上级规定范围内的教辅材料费。④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寄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补天窗”)。标准等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3)高中教育:①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标准国家助学金1500元/生/期。②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费发放教辅材料(三免)政策。免学费:省示范性学校(县二中)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800元/生/期;开学直接免除上级规定所需要的教科书、教辅材料金额。③由户籍地县残联对在公办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学生分别补助1400、1000元/生/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4)职业教育:①中职学校在籍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助学金1000元/生/期。②中职学校在籍学生免学费1200元/生/期。③雨露计划。就读(包括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县扶贫办负责发放1500元/生/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5)高等教育:①大学新生补助。当年考取本科院校(含三本)且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县扶贫办负责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生。②由县残联对残疾学生考取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大学分别一次性资助4000元、5000元、6000元,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一次性资助3000元。③生源地助学贷款:在读邵阳县户籍的专科、本科、研究生(非免费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专科、本科最高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生/年。④加强对家庭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6)其他情况:①外地户籍在我县各中小学校(园)就读的,凭户籍地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享受与本县户籍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相同的补助。②本县户籍在省内县外就读的,在入学前到本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然后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于开学报到时向就读学校提交证明申请资助,在就读学校享受贫困家庭学生资助。③本县户籍省外就读的义务教育,如在就读学校未享受相关教育扶贫补助政策,可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场提出申请,发放与本县相同的补助(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教辅材料费除外)。(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7)资金发放方式。要确保扶贫助学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除免学费、免教科书、免费发放教辅材料直接免除外,其他均通过乡财平台打卡发放,各中小学校(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农村低保、残疾学生、特困供养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
(三)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2019年完成五峰铺镇、下花桥镇两所中心幼儿园建设,争取蔡桥乡、黄亭市镇、长乐乡三所中心幼儿园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努力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新建芙蓉学校、思源学校,提质扩容一、二、三、四、五完小,完成十一中、塘中教学楼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切实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同步推进农村学校建设,让农村学校布局更规范合理,农村学校建设更有品位。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达到“20条底线”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机制,促进县内教育信息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协调配合运营商加快对村小教学点的宽带接入工作,推动村小教学点教育信息化建设,2019年完成所有村小教学点宽带接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场、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四)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更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2019年计划招生290人,其中面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计划40人。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2019年申报中央“特岗教师” 200人,从高校引进初中、高中教师152人,面向社会择优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师322人,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状况,增强教师队伍的战斗力。继续实施“国培”“省培”计划,深入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加强农村骨干教师、校长赴浏阳市交流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快边远艰苦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协调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扶贫、人社、民政、残联、团委、老干、工商联等部门及各乡镇场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把教育扶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实施力度;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组织实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县财政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逐步提高可用财力、贫困人口等因素在教育经费分配的比重,着力改善农村学校的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助学补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落实教育扶贫县级配套经费。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教育扶贫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审计监督,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动态监管,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教育扶贫资金行为。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要抓好帮扶干部宣传教育扶贫政策等工作,使宣传入乡(镇)、入村、入小组(社区)、入户,确保政策人人知晓,数据准确无误。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抓好开学期间的有利时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利用好教育云平台、板报、宣传栏、家长会、家访、微信群、宣传单等多形式,多平台的方式进行大力宣传,确保宣传无死角。让每个贫困户、贫困生了解教育扶贫政策,掌握帮扶措施。
(四)动员社团支持。鼓励支持教育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参与教育扶贫工作。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国际组织在农村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鼓励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各类社会团体有序组织志愿者到农村扶贫支教、培训当地技术技能人才,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教育扶贫的氛围。
(五)强化考核评估。教育扶贫工作列为各责任单位扶贫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县教育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督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教育扶贫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政府效能考评、经费分配等要与教育扶贫工作考评结果挂钩。
邵阳县教育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