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主题: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将每年122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遵守交通规则,从监管走向自觉,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出行的规范、有序,“12·2”,借着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大家不妨从今天做起,从自己做起,对于交通规则,发自内心地去遵守它、维护它,而它回报你的,是有序畅通的交通,以及千金难买的生命安全。
信号灯的交通法规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今年我校部署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宣传横幅、橱窗、网络、课堂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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